关键是,大部分钱都进了一家大加拿的一家公司,而这家公司是一家技术服务公司,兼营进出口贸易业务,刚刚在国内某油田设备供应上,中了一个上百亿的大单。
而这家公司的法人,同样姓齐。
材料到这里就没有了,但是心里有数的人都心里有数,只有那些毛头小子,才嚷嚷着要追查到底。
其实现在大家也有点明白过来了,原来那个五十亿去那了,只是一个警告,只是这边百般抵赖,人家才把更深层次的东西甩了出来。
如果还不肯服输,那人家可能还有更有力的证据,不过那样的话,可能就是不死不休了,至少也是刺刀见红。
整件事情毫无动静地平息了两天,没有任何人议论或讨论,就像没有发生一样。
然后,据杨辰所知,国内有家公司出面,给项目开发公司打过了三十多个亿,并且接手了齐见宏手里的股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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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算下来,算是损失了八个多亿,当然了,转移资金的损失,和已经在国内外花掉的钱,人家是不肯补上的,那有到嘴里的好处再吐出来的。
能把剩下的钱还回来就算不错了。
至于损失,自然算是公司的经营性损失,等于公司还没有正式运转呢,就损失了八个多亿。
名义还是理财损失,而这个需要三方股东来承担的。
省投资公司自然不肯接受,以自己一方曾坚决反对为由,不肯承担这个损失。
而银行,人家只是贷款,又不是股东,更不可能承担损失。
新接手的那家公司没有意见,对他们来说,这些钱就是左手倒右手的区别,花的钱也是花在了自己人身上。
但是能减少损失的事,为什么不做呢。
最坐蜡的自然就是宜城市的财政了,因为三方就他们最好欺负,不欺负你欺负谁。
就有人提议,把所有损失转嫁到宜城一方的头上,因为你们对资金疏于监管。
宜城一方当然不肯接受,真金白银投了十五亿,项目还没开始呢,就少了一半多,这肯定不行。
对于一个地级市的财政来说,这样的损失太大了。
真算是宜城市的头上,绝对有人要承担责任。
这个时候,关键的一击来了。
宜城市市长黄辉向调查组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,包括他们市政府与市委在这个项目的几次博弈过程,以及各种会议记录,最关键的是,黄辉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。
里面全是他跟许鸿尚进行激烈争吵的过程,他担心资金的安全,要求对公司进行严格监管,而许鸿尚百般推托,甚至最后拿齐见宏的身份出来吓唬黄辉。
这个证据很关键,直接指向了许鸿尚本人,不然的话是集体决策。
虽然这种私下录音的方式,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,但组织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