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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2章 女主的极品妈(十九)(第3页)

何甜甜还是那副任性的熊孩子的模样,直接跟女儿表示,“港城那边我不习惯,我还是喜欢呆在内陆!”

赵传玉麻木脸,“妈,雾都也不是咱们的家乡,您确定您在那里会习惯?”

他们赵家是北方人,而雾都,在他们看来,绝对的南方。

从气候到饮食,再到语言,肯定有诸多差异。

亲妈在港城住不惯,难道就能适应雾都的生活?

赵传玉根本不信亲妈的借口。

亲妈拿着习不习惯说事儿,还不如直接说,她看烦了洋鬼子,想去体验一下巴蜀美男子呢!

后者更有说服力,也更符合亲妈“花痴”的性格。

“嘿嘿,果然还是我家传玉最了解我,那什么,我听说许多大学都搬迁到了雾都,还有好多文豪、知名人士,他们也都在那里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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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亲闺女揭了老底,何甜甜非但没有恼怒,反而一副“不愧是我闺女,就是贴心”的得意模样。

赵传玉用力闭了闭眼睛,她就不该对亲妈有任何幻想。

算了,亲妈想玩就玩儿吧,反正他们赵家现在有钱有地位,亲妈还有个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。

即便到了权贵如云的雾都,也不敢有人欺负她。

兴许,亲妈还能凭借自己的钱与特权,在雾都过得恣意舒适呢。

何甜甜:……亲,不要轻易立FLAG呀,我都有些不忍心刺激你了!

但,还做的事儿,何甜甜还是要做!

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民国,再一次体验到了百姓疾苦、民族危机,何甜甜很难坐视不管。

任务,她会继续完成;

她还会想方设法的救国救民!

校长,咳咳,他靠不住啊。

抗击鬼砸,拯救百姓于水火,还是要靠那些人!

而何甜甜如果总是呆在米国或是港城,很难接触到他们。

雾都,哪怕是魔都,都更方便何甜甜。

“伯母,您怎么来雾都了,老大呢?她是不是也来了?”

何甜甜来到雾都,与校长夫人等一众夫人周旋了几日,便开始了纸醉金迷的享受。

在舞厅,何甜甜竟遇到了一个熟人。

“余二少爷,你也在雾都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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