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队长,狙击手被金先生干掉了!”
“距离…至少三千米!”
这话出来,剩下的三个队长全都傻了眼。
其他佣兵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望向金锐。
接下来,他们又看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。
只见金锐叼着烟,单手平举,重达三十斤的m82就跟一把扫帚似的甩起来。
几乎在一秒时间内,枪声连续响了四下。
对面靠得最近的一排血骷髅士兵软软倒下了十几个。
枪声还未停歇,只见金锐手一翻,早已换了弹匣,啪啪啪再次扣动。
动作快得一逼,根本看不到金锐拉枪栓,就只听见枪声响。
所有人全都瞪大了眼,望着金锐,目瞪口呆。
“我的上帝啊!”
“活了四十年,老子还是第一次见着把m82当突击步枪使的。“
“他不是人!”
“他绝对不是人!”
“没有人能有这么快的手和力量!”
“一颗子弹干掉三个人,这特么不是见鬼又是什么?”
“就算是神,也打不出这样的枪法呀!”
“他就是神!”
阳光打在金锐背后,泛起万道金光,宛如天神!
一时间,佣兵们几乎都要给金锐跪了。
一口气打完四个弹匣,对面血骷髅士兵倒了一大片,尸骨不全,脑浆迸裂,开膛破肚,断臂残肢。
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眼神里,金锐重重啐了一口,丢掉巴雷特,淡淡说道:“继续挖!”
一时间,佣兵们对金锐的崇拜就已经上升到神的高度。
劳尔队长拍拍马希洛夫肩膀,沉声说道:“你是对的。血暴熊欠他一万条命,我信!”
金锐朝着对面远处,血骷髅旗帜下的一辆车高高竖起中指,再勾勾手指,一脸傲然,睥睨天下。